2023年9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NHC)發(fā)布2023年第6號公告,其中涉及5項食品接觸材料產品標準(塑料、金屬、橡膠、復合材料、油墨) 。本文將對GB 4806.13-202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用復合材料及制品》(以下簡稱“GB 4806.13-2023”)主要內容進行介紹。

GB 4806.13-2023替代了GB 9683-1988《復合食品包裝袋衛(wèi)生標準》。相比舊版標準變化較大,新標準涉及原料要求、感官要求、理化指標、微生物指標等方面內容。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1. 標準名稱:改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用復合材料及制品》

  2. 適用范圍:擴大適用范圍為各類食品接觸用復合材料及制品。

  3. 術語和定義:增加食品接觸用復合材料及制品術語和定義。

  4. 技術要求:

    1. 原料要求:樹脂: 新增基礎樹脂、添加劑及其他原料要求

    2. 感官要求:修改感官要求符合直接接觸食品層的要求

    3. 理化指標:通用理化指標: 符合各層通用理化指標,其中總遷移量高錳酸鉀消耗量、重金屬 (以 Pb 計) 和脫色試驗按直接接觸層執(zhí)行;其他理化指標:新增特定遷移限量等理化指標的規(guī)定,新增對涂料、油墨和(或)黏合劑的相關規(guī)定。

    4. 其他技術要求:增加涂料、油墨和 (或)黏合劑的相關標準規(guī)定。

    5. 微生物限量:新增微生物限量要求。

  5. 其他:遷移實驗按 GB 31604.1和GB 5009.156 執(zhí)行;標簽標識符合GB 4806.1的規(guī)定;特殊要求:應按由外層到直接接觸食品層的順序標示各材質類別,以斜杠隔開,包括黏合劑、涂層和油墨等。產品信息中應標示特殊使用要求。

新舊標準技術要求對比見下表所示:

技術要求項目限量要求
GB 4806.13-2023GB 9683-1988
4.2感官要感官符合直接接觸食品層相應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中對感官的規(guī)定應平整,無皺紋,封邊良好,不得有裂紋、孔隙和復合層分離
浸泡液不得有異味、異臭、混合走和脫色現(xiàn)象
4.3理化指標甲苯二胺/≤0.004 mg/L
總遷移量符合各層規(guī)定,此處4項指標符合直接接觸食品層相應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各層材料有相同項目時,該項目按照GB 4806.1規(guī)定確定指標限量。≤30 mg/L
高錳酸鉀消量≤10 mg/L
重金屬(以Pb計)≤1mg/L
脫色試驗/
4.4微生物*大腸菌群不得檢出/
沙門氏不得檢出/
*:針對預期與食品直接接觸,且不經過消毒或清洗直接使用的復合材料及制品的微生物限量應符合GB 14934。